答:依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授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等),结合校外培训治理实际,《办法》第六条至第十二条对校外培训执法管辖权限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实施机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是执法主体,明确“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或赋权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的地区,要求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对委托实施行政处罚作出指导和规范。二是明确管辖部门。规定对线下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管辖。对经审批的线上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机构审批机关管辖;对未经审批进行线上校外培训活动的行政处罚,由违法主体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管辖。三是明确衔接机制。规定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等部门予以处罚,明确了“行—行”衔接机制;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确了“行—刑”衔接机制。同时,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市场监管、民政、工信、网信、公安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校外培训监管,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
飞机落地后的一些现场视频显示,有部分乘客在慌乱之中携带了自身行李。对此,王亚男表示,紧急情况发生时,首先要听从空乘的安排和指挥,同时避免携带行李的行为,为逃生创造空间和时间。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要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内在统一关系,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充分调动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换句话说,就是要敢管敢严、当宽则宽,为真正干实事的干部兜底。《888彩票app安卓版官网下载老版本》 西北暖湿化的成因是怎样的?如何用全球气候变化的视角审视西北暖湿化?暖湿化对西北带来的真实影响有哪些?在当下和未来,应如何科学应对西北暖湿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日前,围绕相关问题,《中国新闻周刊》专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顾问丁一汇,甘肃省气象局总工程师、中国气象局干旱气候变化与减灾重点开放实验室主任张强,他们分别从全球和区域视角,给出了回答。
9月4日,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明确了我国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所面临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方向。其中提出,保障性住房要实施严格封闭管理,不得上市交易。很快,不少房产自媒体将这一表述解读为“现有经适房、限价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并进行传播。这使得不少已购买经适房等保障房的家庭担心将来无法交易,开始扎堆办理“经转商”(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手续。
答:未经审批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存在培训环境安全风险、培训内容危害风险、“超标超纲”违背教育规律风险、从业人员侵害学生风险、“退费难”风险等各种隐患,既容易损害家长权益和学生身心健康,又可能使全社会陷入“教育内卷”无益竞争的泥潭。必须把隐形变异培训问题整治作为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重要内容,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办法》第十八条根据行政处罚法授权(第十三条),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三种隐形变异行为及兜底条款,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同时,《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p>